项目设置 男子(17项)
50米/100米/200米/400米/1500米自由泳,100米/200米仰泳,100米/200米蛙泳,100米/200米蝶泳
200米/400米混合泳,4x100米/4x200米自由泳接力,4x100米混合泳接力,10公里马拉松游泳(25人)
女子(17项)
50米/100米/200米/400米/800米自由泳,100米/200米仰泳,100米/200米蛙泳,100米/200米蝶泳
200米/400米混合泳,4x100米/4x200米自由泳接力,4x100米混合泳接力,10公里马拉松游泳(25人)
名额分配 个人项目:
每个项目有两名选手达A标的奥委会可最多报两名达标选手;如果仅达B标,则只能报1名达标选手(马拉松游泳不适用此标准);如果 没有一名选手达标,则可报男女各1名选手;如果只有1名选手达标,则还可以为另一性别的选手报名(该选手必须参加了2007年游泳世锦赛)。
接力项目:
每个接力项目最多16支队伍参赛,各奥委会在每个接力项目上最多只能报1队,获得个人赛资格的选手可以报名接力项目。获得一个 接力项目参赛资格的奥委会还可以额外报两人,两个接力项目可多报4人,3个接力项目可多报6人,4个接力项目可多报10人,5个接力项目可多 报12人,6个接力项目可多报16人,但这些选手必须达B标。
马拉松游泳:
男女各25人,各奥委会男女各限报2人。
注:个人项目参赛名额由达标选手本人获得,接力项目由各奥委会获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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